檢警環聯手破獲不法集團掏空農地土石回填廢棄物案件

記者雲澈/綜合報導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桃園地方檢察署、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警察局組成之專案小組,查獲吳男與清除業者勾結,利用農地整地名義,將未經妥善處理之營建混合物回填農地,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本專案小組發動多次搜索行動,並進行夜間埋伏,利用清除車輛返回停車處,執行清除車輛查扣共15輛,全案由桃園地方檢察署偵結起訴共11人及4家公司法人,展現政府打擊環境犯罪的決心。

本案犯罪集團手法惡劣,先以親友名義購買桃園市農地,再利用購得的農地向銀行抵押貸款換取現金。隨後,犯罪集團將農地原生土石挖除販售,深度竟達7公尺,形成怵目驚心的「天坑」,接著便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大量營建混合物進行回填。專案小組經過縝密蒐證,於114年3月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並同步開挖3處農地,證實農地確實遭到回填營建混合物,且其中混雜著廢鋼筋、廢木材及廢塑膠等廢棄物。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營建混合物非法回填行為,嚴重破壞農地地力與生態環境,更可能導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犯嫌及相關集團成員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刑事責任,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強調,政府對於破壞國土及污染環境的非法棄置行為絕不姑息,未來將持續透過跨機關的合作機制,運用科技工具稽查,全面打擊環境犯罪鏈。此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相關刑責,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