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政/報導
花蓮縣議會今(4)日召開第20屆第23次臨時大會二、三讀會,續審花蓮縣政府總預算。由於為二、三讀,議員們對多數預算案審查並無太大意見,頂多請局處首長進行說明,隨即在議長張峻的敲槌下通過。唯《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卡關,在議員們提出異議下,大會主席宣布休息五分鐘進行協商,五分鐘後再度進行攻防,最後在舉手表決下,由議長落槌,以不同意退回,為最終決議。

本案為花蓮縣政府財政類第一號案,花蓮縣政府在將《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送議會審後,再函請撤案,又再宣布該條例於明(116)年1月13日屆滿四年即廢止。

對於該案是否撤案,議會有不同意見,也邀請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說明縣府撤案原因。呂玉枝指出,現行礦石稅自民國105年調整後,最高每公噸課徵70元,由於明年花蓮財政結構改變,加上近年原物料上漲,百工百業艱辛,考量產業工會持續反映課徵標準等問題,縣府認為有重新檢視的必要才會撤案,希望能讓制度更符合產業環境。

呂玉枝的說明,部分議員紛紛表示,不能認同,如若考慮財政結構改變,加上近年原物料上漲,百工百業艱辛,那就應該全面檢討所有地方稅賦,包括娛樂稅、營業稅等,要降就一起降,才真正符合產業環境。

包括議員笛布斯.顗賚、楊華美、張美惠、邱光明、林玉芬、胡仁順、鄭寶秀、黃馨、鄭乾籠、林源富、吳東昇等人紛紛發言,在一番唇槍舌劍中各抒己見。在議長張峻裁示休息5分鐘進行協商時,縣府秘書長饒忠與呂玉枝等縣府人員,也向議員們說明與闡述縣府撤案原因。
無黨籍及民進黨籍議員們認為縣府不能撤案,該修法就應修法,否則有圖利特定業者的疑慮,但部分國民黨議員認為每次修訂時機都適逢地方選舉年,恐引發政治遐想,若交由明年新上任的府會團隊制定,較符合民主正當程序。
由於討論未果,議長宣布舉手表決,在部分議員舉手後隨即宣布「沒有過半數」,裁示不退回。但議會財政小組召集人林玉芬認為,表決過程有重大瑕庛,因為沒有清點人數,主席僅以「同意退回的請舉手」,就落槌表示,「沒有過半數」,裁示不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