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花蓮縣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
行政機關辦理採購 強化內控機制
近年監察院調查發現偏遠地區辦理採購案件屢生違失問題,花蓮縣政府為協助轄內十三鄉鎮市落實採購案之內控機制,健全各機關業務聯繫通報與跨域合作模式,由政風處為主責單位,依據廉政署函頒之「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試辦計畫」,於一一二至一一三年間推動為期兩年之「花蓮縣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實施計畫,期能透過跨域合作方式建構鄉鎮公所採購輔導機制,以有效管控採購作業程序風險。
政風處從一一二年八月起至一一二年十二月底,邀集主計處、行政暨研考處、原住民行政處及建設處等組成輔導小組,並安排行程實地至各鄉鎮市公所進行輔導交流,並於一一三年召開聯繫會議、外部意見會議、設置諮詢窗口與規畫採購教育訓練等具體作法,健全鄉鎮公所採購業務之聯繫通報與跨域合作機制。
政風處表示,為協助花蓮偏遠地區鄉鎮公所落實採購作業程序,於該聯繫平臺計畫擬訂相關具體工作包括:實地輔導交流、執行小組聯繫會議、外部專家諮詢會議、採購教育訓練課程等,同時於縣府官網建置「花蓮縣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專網,提供諮詢窗口聯繫管道,便利鄉鎮公所採購承辦同仁與本平臺交流互動,藉由遠端通訊服務,強化採購作業事前預防及事後控制成效。
政風處林處長於一一三年首場秀林鄉公所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會議中表示,辦理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輔導期望能就各鄉鎮市公所辦理之採購案,提供精準與專業的採購健檢作業,同時建立正確的採購作業相關程序觀念,使同仁能勇於任事並提升品質與效率,順利推動鄉鎮各項工程建設及節慶活動之辦理。
過去監察院發現許多縣市之偏遠地區行政機關辦理採購,屢有相同之採購缺失態樣重複發生情形,究其原因係承辦人疏未注意採購法令更新,或因不諳採購作業規定誤引用舊有法規,此舉有可能衍生廉政風險事件或損及機關廉能形象,因此配合廉政署推動之「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以專案計畫方式於一一二至一一三年進行本縣十三鄉鎮公所之採購輔導交流。
將各鄉鎮採購案所見問題彙整出共通性缺失態樣,同時彙編防貪指引工作手冊提供機關辦理採購之輔佐資料,期能回溯源頭予以把關提升採購品質,處長於會議中同時提醒公所同仁,應注意廠商與公所的利害關係,嚴守廉政倫理規範,拒絕不當的飲宴邀請餽贈,尤其是難以釐清之借貸關係,如此方能建構公務員之廉潔防火牆,阻止外界及廠商不當利益之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