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小貝報導
環境部以「氣候法制-中央地方齊力邁向淨零」為題舉辦「淨零轉型論壇」,由國立臺北大學李育明特聘教授主持,並邀請中央、地方、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分享實踐經驗並暢談中央地方氣候治理議題,從法規、策略、人力、經費等4大面向提出具體建言,冀促使中央地方攜手合作加速減碳,共同為2050淨零轉型努力。
環境部首先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後,該部即積極與地方政府交流推動法定應辦事項,輔導22縣市政府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各縣市首長擔任召集人協調整合跨局處事務,並邀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交流互動,盤點12項關鍵戰略與氣候法分工及需要研議事項,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提升氣候治理量能,透過氣候法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自治條例,期與地方協力達成國家長期減量目標。
論壇主席李育明教授特別點出中央地方氣候治理四大面向,藉以延伸探討未來落實作法,四大面向包含了法規面強化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之權責事項,輔以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之自治條例;策略面則結合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環境等六大部門策略作為,與各部會整合資源共同推動淨零轉型關鍵戰略;人力面持續補充地方政府氣候治理人力,並加強其教育訓練及能力建構;經費面則結合碳費徵收後之法定用途妥予規劃。
臺南環保局陳幸芬副局長從6大溫室氣體減量管制重點分享臺南市推動淨零城市治理之經驗,介紹地方自治法令訂定、企業人才培力、淨零轉型下社會溝通等層面,並強調地方政府作為企業與中央間重要媒介,以增量抵換機制下汰換老舊車輛為例,透過中央公開減碳效益並建立抵換媒合平台,地方政府及事業參與收購減碳效益,有效引進地方及民間資源參與車輛汰換減碳行動。
國立臺灣大學國發所周桂田教授提醒,城市氣候治理是轉型的關鍵,並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布的2022年縣市政府氣候與能源治理評比報告為例,中央應給予法制明確性的職權分工,透過縱橫向政策資訊認知建立及城市自主財源挹注等,都是城市氣候治理的重要關鍵,以落實中央地方縱向與橫向溝通,加強利害關係人的社會溝通,最後特別提及有必要將與地方息息相關的調適議題納入考量。
國立臺灣大學環工所劉銘龍兼任助理教授指出,COP28氣候峰會首度舉辦城市氣候行動峰會,其具體行動包含地方氣候行動納入國家自定貢獻NDC;基於地方氣候基礎建設是國家淨零轉型關鍵,建議應透過前瞻基礎建設或另規劃淨零特別預算及碳費補助地方推動執行;此外,建議環境部召開中央地方氣候共識會議,促使企業加速減碳,更應盡速實施碳定價,接軌國際,讓中央、地方及企業齊心達成國家長期減量目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賴偉傑理事長從COP28氣候峰會提出得全球盤點報告指出,呼籲我國亦接軌著手訂定2035國家自定貢獻NDC,並落實公正轉型,針對勞工、性別及人權等關鍵議題提出具體對策;賴理事長具體建議環境部採統一資訊公開的方式,統整地方政府氣候因應推動會等資訊對外公開,便於各界查詢。
環境部說明,我國已明訂2050淨零排放目標,溫室氣體減量責任除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承擔外,並需與地方政府建立夥伴關係,協力推展在地氣候行動,轉型過程亦需持續徵詢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意見。透過本日論壇各方經驗分享及交流過程,綜整具體建言,將有助於中央地方氣候治理之推進,齊力邁向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