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道富/報導
花蓮地檢署為因應即將於民國112年6月18日舉辦之花蓮縣第19屆富里鄉長補選,於今(16)日下午2時30分,由檢察長郭景東親率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郭有志、玉里分局分局長林俊廷、玉里分局偵查隊長黃宸緯、本署政風室主任黃文壕、本署觀護人謝靜蘭等人員,共同前往富里鄉老人文康中心為鄉親進行反賄選宣導,並透過有獎徵答之方式,吸引鄉親更加關注反賄選政策,同時呼籲對於即將舉辦的鄉長補選,務必選賢與能、拒絕買票,共同端正地方選風。
郭檢察長於活動中表示,本次富里鄉長補選共有4名候選人,大家都很想為鄉里盡一份心力,但選舉一定要乾乾淨淨,用買票方式來當選的公職人員,將來一定會用貪污的方式將錢賺回來,這樣地方都不會有良好的建設,損失的是在地鄉親。郭檢察長於現場除了重申檢舉賄選之流程外,更宣導發放檢舉獎金的即時性及保密性,強調在案件起訴時即可以拿到四分之一的檢舉獎金,領取時也是保密進行,絕對不會曝光檢舉人身分,請鄉親發現買票賄選時,一定要將證據蒐集起來,立刻向檢警舉報。本次活動約有50名鄉親參與,現場氣氛熱絡,期望透過反賄選宣導活動,將乾淨選舉、端正選風的觀念深植民眾心中。
蒹選委會表示, 花蓮縣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訂於本(112)年6月18日(星期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投票日當日選舉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開票所投票。
本次富里鄉長補選,選舉人計有8,431人,全鄉設有13處投票所,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提醒選舉人要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蓋選舉票,勿於選舉票上用印章圈蓋或「按指印」,以免造成無效票。以及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此外投票當日(6月18日)凌晨0時起,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從事競選、助選活動,或是在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轉發助選圖文,包括以手機簡訊、Facebook、LINE或其他社群媒體拉票,以免最高處以100萬元以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