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強化地方行政機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之專業知能及行政效能,今(12)日於嘉義縣辦理為期2天的112年度原住民保留地地政業務教育研習會,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業務主管、承辦人員及土登人員約210人共同參與。
夷將Icyang主委於會中表示,原民會近年採取穩健且務實的措施,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的法制化,於107年起採分流立法:
一、 108年1月9日完成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修法,刪除他項權利登記滿5年始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限制規定,修法後迄今已有3萬9,328筆土地完成所有權登記予族人,面積約1萬6,098公頃,獲益人數已逾3萬人,具體成果卓著,亦實踐了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的政策。
二、 108年12月31日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擴大補償範圍,以落實族人土地之公平正義,111年度禁伐補償面積逾6.7萬公頃、總補償金達20.27億元、受益人數逾4.5萬人。
三、 111年3月17日行政院院會討論並通過了「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將現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其涵蓋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6成條文內容,未來立法通過後,原住民族土地的法制與管理體系將更加健全完備。
本次研習,為使地方承辦人員充實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的專業知識,課程中安排原保地相關業務之法令解說,並邀請法官及律師講授處理土地紛爭實務及訴訟法令知識,俾將研習所學的專業知能與當前原住民保留地重要政策結合,運用在執行面上,以提升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之服務品質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