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立法委員傅崐萁去年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爭取22年未調整的村里長事務費,從4萬5千元調整到5萬元,且給予春節慰問金及出國考察一次,並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達5%或每5年檢討一次,以避免重蹈20幾年都未調的況狀發生,給長年勞苦功高在行政體系最基層的的村里長一些公平的待遇。今(30)日在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鄭天財的安排下於立法院審查,會後經召委鄭天財及立委傅崐萁在內的朝野黨團共同連署修正動議,決議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由4.5萬調高至5萬並刪除第二項條文(事務費定義),且修正的10條施行日期,通過初審送立法院院會處理,不須經黨團協商。
立委傅崐萁質詢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時表示,村里長事務費已22年沒調漲,基層村里長卻每天要背負許多的壓力與負擔,22年前的基本工資是15840元,至今已提高到25250元,連基本工資都已調漲近四成,但工作繁瑣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22年前至今卻從未調整,相當不合理!我國去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已達1.96%,今年預估還會再提高到2.4%至2.6%,高過通膨警戒線,加上去年中央稅收超徵4,034億元,政府只要花4.6億元就能提高事務補助費嘉惠鼓勵全國的村里長。雖然內政部曾於106年召集地方政府協調調漲村里長事務費,卻因礙於地方財政困窘而無法執行,他建議內政部可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指定專用補助地方政府來解套,不能一再用地方財政的問題當作藉口。另外包括考察經費、年節慰問金等,內政部都應全力來協助。
傅崐萁認為,行政體系分中央與地方的兩級政府,從中央行政院到地方縣市政府,再到鄉鎮市,最後到村里應視為一體。他強調內政部思考相關問題不應從台北看天下,應思考各縣市民眾平常有事,不論颳風下雨、遭小偷、火警、糾紛、防疫工作、政令傳達、環境整潔、弱勢扶助都是先找村里長,對於第一線服務民眾的村里長平常所承受的壓力與工作負擔,內政部卻長達22年未曾調整過其事務補助費,實在說不過去。他呼籲內政部在此歷史時刻,應重新思考整個公職體系的待遇能夠一體適用,除提高村里長事務費外,也能增加考察經費、年節慰問金等待遇,以提升及鼓舞村里長的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