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爭取 12月18日前  受理鳳凰颱風鳳林鎮綜開段草皮、硬質玉米救助申請

記者 劉政/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協助受颱風「鳳凰」帶來豪雨影響,造成花蓮馬太鞍溪發生溢流,使得下游區域多處農田災損的農民減少損失,及早恢復正常耕作,花蓮縣政府於11月25日再次邀集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組成勘災小組進行現勘,爭取鳳林鎮綜開段草皮、硬質玉米納入救助。經農業部審核,已於12月4日公告鳳林鎮綜開段為辦理草皮、硬質玉米114年鳳凰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12月18日前,受理鳳凰颱風鳳林鎮綜開段草皮、硬質玉米救助申請(花蓮縣政府提供)

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與中央單位保持密切協調,並隨時掌握地方的實際需求,以協助農友順利完成各項補助與復耕作業。徐榛蔚提醒,符合資格的農民可自12月5日起至12月18日止(若最後一日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攜帶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受災證明,務必把握期限,以免自身權益受影響。

12月18日前,受理鳳凰颱風鳳林鎮綜開段草皮、硬質玉米救助申請(花蓮縣政府提供)

農業處長陳淑雯補充,救助額度草皮每公頃9萬2,000元、硬質玉米每公頃2萬8,000元。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時須檢具相關資料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人需為實際從事農作之農民,且災損率達二成以上方可依規定申請。此外,長期作以同曆年、短期作以同產季為限,每項作物僅能申請一次救助,請農友留意相關規定。

徐榛蔚表示,縣府將持續關注受災地區的農業復原進度,並協助公所加強勘查與取證作業。勘查時應以安全為最高原則,確實完成現勘與拍照記錄,以協助農民儘速完成復耕與復建,保障其申請天然災害救助的權益。徐榛蔚也呼籲農友多加運用農業部提供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 App」紀錄受災情形,以利公所查核並加快審查程序,使整體救助作業更即時、更周全。(花蓮縣政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