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政/報導
花蓮縣政府今(30)日上午因應非洲豬瘟防疫進入第二階段,全國禁運、禁宰措施已持續八日,對地方畜產產業鏈造成衝擊,邀集本縣養豬協會、家畜肉品商業同業公會、花蓮縣農產運銷公司、各鄉鎮市公所及各級農會等,共同研商防疫與產銷因應措施。會議除說明非洲豬瘟疫情現況及禁宰措施延長至11月6日外,也針對後續市場拍賣恢復後的秩序穩定及產業支持方案進行討論。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雖遠離疫情熱區,但防疫絕不鬆懈。此次禁運宰措施對在地養豬產業衝擊甚鉅,縣府深知農民與業者面臨的經濟壓力,除即時關懷與協助外,更積極在中央層級為地方發聲。

徐榛蔚於26日全國防疫會議中提出四項具體建議,盼中央在嚴守防疫同時兼顧產業穩定,包括:一、平抑物價與通路調控;二、協助勞工度過停擺期、維護產業鏈生計;三、建立豬隻生產履歷制度,提升防疫資訊透明度;四、完善廚餘後續處理與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永續防疫。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30日下午的全國防疫會議中,農業部畜牧司針對禁宰期產業困境提出「非洲豬瘟全國禁運禁宰期間產業補助支持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禁運禁宰期間(10月23日至11月6日,共15日)豬農補貼每頭810元、肉品市場租金損失補助每場最高20萬元、登記毛豬承銷人停業補助1萬5,000元、傳統肉攤暫停營業補助每攤3萬元等,細節將待中央公告後,花蓮縣政府農業處粉絲專頁也會就相關資訊提供業者查詢。
陳淑雯表示,除中央補助措施外,縣府已請花蓮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拍賣作業分流、分批屠宰,確保市場供需平衡;同時協調縣內豬肉加工廠與冷凍庫進行庫存調節,以穩定後續市場銷售,減緩對生產端的衝擊。
花蓮縣養豬協會理事長羅彩振於會中指出,協會理監事經討論後達成多項共識:
一、各養豬戶須持續強化場內自主防疫,落實消毒與人車管制;
二、為降低疫病傳入風險,呼籲會員在11月30日前避免向外縣市購入豬隻,維持「縣內豬隻只出不進」原則;
三、警報未解除前,縣市間豬隻運輸車輛不得併台載運,以防交叉污染;
四、花蓮為全台少數封閉市場且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的縣市,期盼縣府持續爭取中央支持,保障本縣豬農權益,防止豬價崩盤。
縣府表示,目前花蓮配合全國第二階段防疫工作,各養豬場訪視結果均無異常情形。縣府呼籲全體養豬戶持續提高自主防疫與清潔消毒強度,並配合政府風險訪視作業。若場內有異常死亡或疑似疫情情況,應立即通報動植物防疫所或就近動物防疫機關。 縣府再次強調,非洲豬瘟並非人畜共通傳染病,經屠檢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豬肉可安心食用,呼籲消費者多加支持花蓮在地優質畜產品,攜手維護產業穩定與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