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雲澈綜合報導╱花蓮縣政府30日辦理114年度特優村里長、績優調解委員、民政人員暨調解業務考核績優公所表揚大會,由縣長徐榛蔚親自頒發獎狀及獎座,計表揚特優村里長12名、績優民政人員11名、績優調解人員29名、轉介調解績優人員19名、民選地方公職人員服務年資獎勵人員4名、調解委員服務年資獎勵人員3名、調解年度績效考核表揚人員3名共計81名人員,及113年度調解行政業務考核前三名公所。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縣幅員狹長、地形特殊,災害發生時交通易中斷,基層村里幹部扮演著守護鄉親安全的重要角色,無論是協助災情報送、關懷弱勢,或是在社會安全網中串聯教育、社政與警政等資源,村里長都是不可或缺的第一線力量,因此,地方行政運作須仰賴縣府與鄉鎮公所的緊密協作。此外,徐縣長也肯定調解委員會在地方法律紛爭中展現的專業與智慧,有效減輕司法體系負擔。
花蓮縣特優村里長計12名,包含花蓮市主農里長劉冠宏、萬榮鄉紅葉村長呂明堅、新城鄉康樂村長賴明進、花蓮市國魂里長趙瑞平、吉安鄉仁里村長范國昌、壽豐鄉豐坪村長游淑霞、鳳林鎮林榮里長陳嬌妹、光復鄉大進村長林正立、豐濱鄉磯崎村長陳明憲、瑞穗鄉富興村長陳精浩、玉里鎮德武里長楊敏雄、富里鄉富里村長曾明健。另劉冠宏村長、呂明堅村長及賴明進村長將代表花蓮縣接受全國特優村里長表揚;調解行政業務考核前3名公所依序為:花蓮市公所、玉里鎮公所、吉安鄉公所。地方村里長、調解委員及民政人員積極為民服務,展現熱忱推展基層業務,替民眾排難解憂,消弭紛爭不遺餘力,為社會注入良善及正向力量,花蓮縣114年度特優村里長、績優調解委員及民政人員由各鄉鎮市公所依據「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及內政部「特優村里長及績優民政人員表揚作業要點」規定,審慎遴選,報經縣政府核定。
在花蓮縣服務屆滿30年的民選地方公職人員計4名,包含鳳林鎮民代表吳徐素美、新城鄉鄉長何禮臺、花蓮市民意里長顏春有及花蓮市國魂里長趙瑞平。多年以來傾聽民意、關懷鄉親、造福鄉梓、長年不懈之精神實感敬佩,也依據「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規定,將代表花蓮縣受頒全內政三等專業獎章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