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瑋庭/報導
因應115年春節將至,花蓮縣長徐榛蔚關懷弱勢民眾生活需求,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2月份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將依原訂期程,於2月10日撥付,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兒童及高中職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以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等,確保弱勢民眾基本生活照顧不中斷。
另為讓低收入戶家庭能安心迎接春節,縣府將針對本縣13鄉鎮市低收入戶發放春節慰問金,每戶新臺幣800元整,共計3,448戶受惠。原訂於2月13日撥付,考量春節將至,特提前於2月10日撥付,以協助弱勢家庭及早因應春節期間各項生活所需。
此外,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自115年1月起至116年1月止,衛生福利部針對領有相關生活補助且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之弱勢民眾,加發生活補助金,加發標準為:列冊低收入戶每人1,000元、列冊中低收入戶每人750元、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以及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每人500元。
其中,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1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已於1月23日撥付,2月份加發生活補助金將依期於2月10日撥付。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請洽救助科:03-8227171分機397-399;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請洽婦幼科:03-8228995分機2028、2024),或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