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回應光復堰塞湖洪災爭議 重申依法防災並向罹難者致哀

記者 劉政/報導

有關光復堰塞湖洪災罹難者家屬義務律師團發布新聞稿提請刑事告訴一案,花蓮縣政府表示,面對台灣史上首次發生之堰塞湖型洪災,縣府皆依法持續與中央、公所等各級政府密集召開整備會議。今(18)日再次重申並呼籲外界,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調查,呼籲外界面對錯誤訊息勿輕信或轉傳,並免造成家屬二次傷害。縣府對所有受災戶、罹難者及失蹤者家屬表達最深的哀悼,並再次摘要說明事件如下。

花蓮縣政府說明,有關撤離工作,縣府及各級政府依《災害防救法》進行權責分工,9月21日11時林保署發布黃色警戒,縣府即要求公所啟動預防性撤離作業。9月21日下午17時樺加沙颱風中央災防會報指揮官劉世芳部長會議結論:原8月12日撤離259戶,改「依NCDR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套圖1800戶版本(約8000人)」,至晚間19時才取得中央套圖資料,增加11倍之多,也是台灣史無前例撤離規模,9月22日農業部林保署發布紅色警戒,縣府亦依《災害防救法》要求鄉公所災害應變中心進行強制撤離作業。

縣府表示,面對史上首例撤離規模,依《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縣府及中央皆應「主動」協助;9月21日發布黃色警戒起,縣府除依法要求公所進行撤離,並派警察局、消防局、及國軍預置兵力及軍卡及地方協勤民力,依災防法交由光復鄉災害應變中心統一調度指揮,協助民眾撤離與廣播,並在歷次樺加沙颱風中央災防會報提請中央加派國軍及軍車協助撤離。

縣政府補充說明,災前歷次會議,縣府及公所亦多次請中央積極處理堰塞湖,以8月11日整備會議為例,當時農業部林保署估算影響範圍為保全戶為5村259戶697人,會議主席縣府秘書長饒忠即表示,「農業部林保署應透過專業工程拆彈民眾才能安心」、「如果潰壩等於山洪爆發,經濟部九河分署的馬太鞍溪開口堤必須補強,且強度一定要夠」「另外農業部也必須《施放海嘯警報》」強調於中央業管範圍內應徹底移除堰塞湖風險、提高警報作為、加強提防補強等積極作為。

縣府也指出,中央歷次估計影響戶數差距甚大,舉例8月11日整備會議估保全戶為5村259戶697人,9月17日「農業部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下修為「三鄉鎮5村里、45人」,9月21日上午中央災害應變會議,農業部林保署(陽明交大)建議撤離180戶,而到晚上部長才改為裁示撤離1800戶(約8000人)。

花蓮縣政府再次對於此次台灣史上首次發生之堰塞湖洪災所造成24位罹難者及失蹤者,深感不捨與哀悼,縣政府表示全案依法接受檢視與調查,如果有該負的負責絕不迴避!並向所有罹難者家屬及所有受災戶表達最深切的慰問與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