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政/報導
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花蓮縣政府除第一時間依法動用災害準備金投入緊急應變與搶修清淤外,並同步向中央爭取「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以下簡稱「特別預算」),並爭取8億7,831萬元,推動中下游6條排水系統復原與強化,以降低汛期風險、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縣府表示,本次災後水利重建分工,由中央負責外水排水體系,即中央管河川馬太鞍溪整治;地方部分則由縣府及鄉鎮公所負責內水排水治理,即堤防內縣管區域排水、雨水下水道及一般排水等設施,透過上游至下游、外內水系統整合改善,有助於花蓮縣中區馬太鞍溪至花蓮溪流域整體排水效能復原。

縣府說明,本次新增成功爭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8億7,831萬元專款用於水利重建,包括瑪達娜溪、麗太溪排水、羅莫溪排水、利哈岸溪、長橋排水及萬榮排水等6條縣管區域排水與一般排水,將透過增加通水斷面、護岸新建或修復等方式,強化河道穩定與排洪能力,提升區域防洪安全。

縣府指出,相關經費中央已於12月上旬核定,目前各項工程正辦理招標前置作業,預計於明年1月陸續上網公告招標,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關鍵排水設施改善,降低中區災害風險,確保地方民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