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總質詢   關心善款運用透明度   縣府重申善款用途皆公開徵信並上網公告

記者 劉政/報導

有關今(26)日花蓮縣議會定期會總質詢,議員關心「花蓮縣政府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以下簡稱善款專戶)」運用透明度一事,花蓮縣政府再次重申,107年0206震災等重大災害賑災捐款用途皆有公開徵信、公告上網,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大眾報告善款用途,絕無外界所稱「不透明」情事。

花蓮縣政府表示,無論是107年0206地震、113年0403地震或今(114)年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害或其他捐款用途、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以及捐款和支出明細,均多次聲明已公告於本府網站,供社會大眾及各界隨時查詢、檢視。有關支出公告,請詳見網站「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https://sa.hl.gov.tw/)或各大災害網頁專區。

縣府補充說明,另有關花蓮縣文化局復興街55號基地,前身為公有建物活化作為地方文化空間使用,0206震災經提報修繕計畫由善款委員會同意動支善款後執行,完成修繕後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委託財團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管理,並於112年由基金會以公開徵選方式提供民間藝文團隊經營,並繳納租金等相關費用。

縣府強調,所有震災善款的運用與執行,都經過嚴謹的行政程序和「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的審議,以確保其合法性與公益性 。本府將持續強化施政透明與公開,並積極應對各項關切。縣府感謝各界關心與監督,並將持續為鄉親服務,致力於維護縣民對公部門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