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政/報導
花蓮縣政府針對關議會昨(31)日,關切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事件,衍伸縣府各單位同仁長時間投入第一線救災任務,所衍伸工作權益議題做出說明。縣府表示,縣長徐榛蔚在災害期間工作會議上已明確指示本次任務採專案加班費,以簡化程序、確保權益,並已於10月2日公告「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搶救災」加班費專案,提供所有縣府參與人員可依個人需求選擇申請加班費或補休,兼顧工作負擔與身心休息。

縣府說明,本次專案加班已於縣府差勤系統中統一開設,凡奉派參與災區搶救與復原工作的同仁,可於系統中選擇「本府同仁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搶救災」項目進行申請。針對約用社工師等勞基法人員部分,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或第40條規定,需通報主管機關社會處備查後,再送人事處納入「勞基法人員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搶救災專案加班」辦理。

縣府進一步指出,本次對象涵括縣府全部工作人員,包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以及適用勞基法之工作人員,包含警消與社工師等均能享有相同保障。以確保每位投入救災復原的同仁都能獲得合理回饋與完善照顧。縣府也再次感謝全體人員持續為光復鄉等災區的重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