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政/報導
受颱風樺加沙豪雨影響,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造成光復鄉、鳳林鎮嚴重水患,農作受災範圍廣泛。為協助受災農民減少損失、儘早恢復生產,縣長徐榛蔚指示農業處持續掌握災後復耕情形,並於10月17日再次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前往現地勘查,確認在地受災狀況與農友需求,積極爭取中央支援。經農業部核定後,於10月27日公告鳳林鎮中原段、中心埔段為辦理西瓜(中原段及中心埔段之河川公地)、南瓜(中原段及中心埔段)及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中原段)等作物的114年樺加沙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縣長徐榛蔚表示,縣府持續與中央單位密切協調,爭取更多資源,並隨時掌握地方實際需求,協助受災農友辦理各項補助及復耕事宜。她提醒,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可自10月28日起至11月10日止(若最後一日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攜帶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或低利貸款受災證明,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影響。
農業處長陳淑雯指出,本次公告的救助額度為西瓜每公頃6萬2,000元、南瓜每公頃4萬7,000元、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每公頃4萬1,000元。救助對象須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農民,並且災損率達20%以上,方可依規定申請。縣府也提醒,長期作以同曆年、短期作以同產季為限,每項作物僅得申請一次救助。
徐縣長再次強調,花蓮縣政府將持續關注鳳林地區農業復原與生產需求,協助基層公所加強勘查與拍照取證工作,並鼓勵農友多加運用農業部開發的「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利後續審查。縣府團隊將與中央及地方各單位攜手合作,協助農友早日恢復耕作,穩定生計,共同守護花蓮農業的安全與韌性。
